您好,欢迎来到遂宁人大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决议决定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方体育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
时间:2017-12-20 00:00:00   来源:
 

   

?

??????20171213遂宁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方体育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方体育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遂宁市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根据遂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免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采用电子表决器或者其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三、遂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四、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工作中的其他事项,参照适用《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遂宁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编辑:epai
版权所有: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川公网安备 51099102000011号  蜀ICP备12006070号
办公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25-2223991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 邮箱:sn_w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