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和工作需要,遂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设立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