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何华章的请求,遂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华章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