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加强政府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不断提升预决算审查监督质效,有力促进了政府依法理财,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一个准绳”,解决“为何审”的问题。坚持以《预算法》为准绳,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责,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活动。审查政府预决算,首先解决认识问题。新《预算法》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决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其次,严格执行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以及审核预算的重点,建立跨年度预决算平衡机制,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地方政府依法理财、举债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再次,明确“勤俭节约”入法,严格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违法违纪的法律责任。 建强“两支队伍”,解决“谁来审”的问题。一是建强人大财经工委委员队伍。组建了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财经工委委员队伍,每年定期不定期参加财政预决算审查工作。二是组建预算审查咨询专家队伍。适应预算审查新常态,2014年11月,在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中率先建立了30人的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出台了《蓬溪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试行办法》,建立了专家库QQ群和个人信息档案库,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并适时组织开展预决算审查活动。 实施“三类培训”,解决“审什么”的问题。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加强学习培训、营造氛围,明确审查范围、审查重点是前提。一是领导示范培训。新《预算法》颁布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实行会前30分钟学法制度,对新《预算法》进行了学习和培训,县委中心组特邀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陆佳进行新《预算法》专题辅导,全县在家县级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二是专家辅导培训。县人大常委会特邀了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处副处长周振,就新《预算法》和预决算审查监督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干部和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培训。县人大常委会将新《预算法》和《国务院东方体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编印成册,发放到各委、室(科),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三是部门自主培训。县财政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中心财政所人员学习新《预算法》,结合财政发展实际,提出加强预决算管理和财政改革具体措施。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学习新《预算法》24300余人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30余篇,在各类媒体刊发学习动态讯息100余篇。 把好“四道关口”,解决“如何审”的问题。为增强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预决算审查监督质量,县人大常委会把好“四道关口”。一是把好“政策关”。每年11月份,县人大财经工委提前介入预决算编制工作,参加全县预算编制工作会,掌握中省市财政经济政策,熟悉预决算编制原则、口径,从财政预决算编制文本的“二上”入手,组织财经工委委员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对预决算草案总体框架进行预先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项目一律不予通过。二是把好“法律关”。为适应新《预算法》新要求,充分发挥预算审查咨询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利用3天时间,分成4个组全程参与,对全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四本预算”以及县住建局、县教体局等6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审。审查前,对参与人员进行了《预算法》及预算决审查业务培训,对初审相关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审查中,各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精神,突出重点、把握难点,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强化协作、提高质量,重点审查了财政预算安排是否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切实可行,“四本预算”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项目支出预算是否细化到单位具体项目。重点审查了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收入和支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真实、完整、科学、合理。各组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和意见,分别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提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形成初审报告。三是把好“初审关”。3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查了县政府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及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根据常委会审查意见,对初审报告再次讨论修改,书面转交县政府,要求将初审报告与财政报告一并提交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四是把好“终审关”。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委员和部分代表,加强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督促检查,收集、梳理和汇总形成审查结果报告,将提交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确保新预算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蓬溪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蒋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