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逐步升高,溺水事故进入多发和高发期。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蓬溪县天福镇各级人大代表化身“宣传员”“巡查员”“监督员”,积极投身开展防溺水工作,筑牢防溺水“安全堤”,用实际行动为生命保驾护航。
化身“宣传员”
织密织牢安全“宣传网”
“气温逐步升高,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近期人大代表和全镇干部要发挥好职能职责,深入村组、学校、社区等地,加大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教育……”近日,在天福镇党委会议上,县人大代表、天福镇党委书记罗敏炜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安排。
“同学们,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禁止私自或结伴到河、塘、溪流边玩耍,在任何时候都不得私自到江、河、湖、塘、水库中游泳或嬉水。”“老乡,天气越来越热,要看管好自家的孩子,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在全镇加大防溺水工作“动员令”发出后,全镇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主动化身为“宣传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
同时,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悬挂横幅,广播喇叭、微信群、公众号、承诺书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向群众及青少年普及防溺水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措施,营造“防范溺水知识人人知晓,防范溺水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当好“巡查员”
扎紧扎实隐患“隔离墙”
“这个水塘存在安全隐患点,要做好警示标志牌的设置……”连日来,天福镇人大代表化身“巡查员”
联合该镇各部门、社区、村开展辖区内河道、水塘等危险水域隐患点的摸排统计,在重点水域设置警示标志牌、救生杆、绳索等救援工具,确保安全警示到位。
同时,与村两委成员、网格员对辖区内危险水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尤其加强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重点巡查,制止涉水游泳行为,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管理到位,形成“齐参与、共监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做好“监督员”
建立健全机制“宽轨道”
“要不断完善防溺水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派出所、学校等职能部门以及村(社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在该镇人大工作联席会上,代表们结合走访、调查实际,提出意见建议。纷纷表示,将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同时,代表们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水域包保责任划分不明确、监护人责任压实不到位等问题,不断调整和优化工作方案,打造防溺水工作常态化机制“宽轨道”,确保防溺水工作的长效开展。
下一步,天福镇人大将继续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助力全镇防溺水工作,全面构筑防溺水“安全堤”,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供稿:蓬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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