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上的讲话 ? (2019年3月25日下午) ? 栗战书 同志们: 刚才,各位专家分别从各自专业角度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作了发言,深入浅出,讲得很好,听后很受启发。检查组的同志与专家们进行了座谈交流。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向各位专家学者、向中国工程院表示衷心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东方体育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系统形成了东方体育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也要看到,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一些河流、湖泊、海域污染严重,城乡存在大量黑臭水体,新型污染源也日益增多。在我们这样一个近14亿人口的大国,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绝非易事,是我们必须担负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东方体育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东方体育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打好碧水保卫战,进而推动打好整个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质量这块短板,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我们在以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一些新的探索,比如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完善重点污染源“清单式”抽查等。这次委托中国工程院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在立法工作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多次开展立法前评估、后评估。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这对常委会监督工作来说还是第一次。探索开展这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包罗万象,有些工作的专业性很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中虽然有不少专门人才,但力量和技术支撑还是有限。人大机关干部的专业知识又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政治、公共管理等方面,在生态环境等自然科学领域的专业基础相对薄弱。长期以来,人大监督工作主要还是集中在定性分析、价值判断的层面,定量分析、数理评判很少。这次我们借用专家的知识和智慧,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就是要更多采用数据化、精准化的监督方式,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客观性、权威性。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都是国家机关。机关工作人员看事情、想问题,一般都是从各自单位的角度出发,难免有主观、不全面之处,有时候还容易产生思维定势。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经常要听取部门汇报,其中也可能有部门利益的干扰。我们总说立法工作要防止部门利益化倾向,监督工作同样如此。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可以用更加客观、中立的视角,去审视、评价法律实施情况和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三是通过监督和评估促进法律进一步完善。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既是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有益补充,也是检验法律制度是否完善、推动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方式。通过第三方机构系统、客观、中立的评估,可以从整体上了解和掌握法律本身有什么欠缺或不完善,为修改完善法律提供参考借鉴。从这个意义上讲,就是把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使两者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委托了作为中国最高权威学术机构的中国工程院承担,邀请了100多位专家参与,其中有22位院士,阵容很强大,水平也很高。目前,评估专家组已经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希望在后续评估工作中,进一步聚焦法律规定这个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饮用水安全保障与地下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监管等方面,认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加强数据资料收集和实证案例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将认真研究评估报告,充分吸纳专家组和各位专家的评估意见,把评估结果运用到执法检查中,进一步提高检查的科学性、专业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人大监督工作将继续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式,更加注重引入第三方力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摘自中国人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