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保卫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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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我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6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对此次执法检查进行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作动员讲话。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以坚定决心和扎实举措,向大气污染这块“硬骨头”开战,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2.2%,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同时,大气环境保护的政府责任、企业责任、公民责任等还未完全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有了更多期待,每年省人代会收到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议案建议不断增加。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诉求,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用法治的力量接续推动解决百姓“心肺之患”。
据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如何答好这份“考卷”?此次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选择成都、广元、自贡、内江等4市由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委托泸州、德阳等7市开展自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和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区域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相关情况;依法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电能替代等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此次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掌握影响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顽固问题,摸清问题底数,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病灶症结,提出务实有效的解决思路和意见建议;要注重与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研究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跟踪问效,严明工作纪律,提高执法检查效能,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摘自四川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