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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进一步规范代表“家、站”建设运行 统一命名挂牌,不得以代表个人名义设立、命名
时间:2022-11-07 16:05:17   来源: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全省代表“家、站”建设运行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印发《东方体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四川省“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力推进代表“家、站”依法规范建设运行,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代表通过法定途径依法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诉求,有效促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总体要求明确了坚持以东方体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东方体育法治思想、东方体育总书记东方体育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务实管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实现定位更清晰、命名更规范、活动更丰富、运行更有序,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目标任务。

  在规范代表“家、站”建设运行上,指导意见要求在设置方式、平台名称、活动内容、运行机制、履职行为、意见处理、网络平台等七个方面做到规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设立代表“家、站”;有条件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经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批准后可设立代表“家、站”,并向所在县级人大常委会报备。代表“家、站”设置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就便,以满足代表活动的实际需要为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好办公场所和基础设施统筹规范设置。全省各级代表“家、站”应统一命名挂牌。不得以代表个人名义设立、命名代表“家、站”。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按照应进必进、就近就便原则编入代表“家、站”开展活动。直接选举的代表参加原选区的代表“家、站”活动;间接选举的代表一般参加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家、站”活动,也可以按照各级人大统一安排,参加工作生活所在地的代表“家、站”活动。
  指导意见指出,代表在履行职务时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得借执行代表职务进行个人职业活动;不得私自跨越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开展履职活动;不得利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得利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拉关系、办私事、搞个人推广和变相从事商业活动,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利益;不得从事有违代表身份的其他活动。支持全省各级人大规范建设线上代表“家、站”,构建数字化代表履职平台。
  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大站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政治高度,将规范和加强代表“家、站”建设运行纳入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引导、舆论宣传和经费保障,实现“家、站”常用、代表常来、实事常办、群众常赞的履职新常态。
  近年来我省已建成的1.4万余个代表“家、站”,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人大代表依托代表“家、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的好评。
 (摘自四川人大网 来源于人民权力报 作者 孙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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